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要是,夫妻不起诉陆浑,那么此时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详细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用于离婚之间的主张,全称是离婚损害赔偿。所以,就单单从损害赔偿的概念上就可以判断,要是不想起诉离婚,只想请求损害赔偿的是无法无据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当事人要是不想离婚的是无法主张损害赔偿的,千万不能混淆这个概念。如果双方感情确实难以维系,而且主要过错在于对方的,建议就是起诉离婚然后就能够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二、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1、《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男方不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男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有三种: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了解了上文之后,我们得知,夫妻要是不起诉离婚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能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因为法律中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便随着离婚而要求的一种赔偿。当然,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男方不能单方面的提起离婚。
  
  
总结: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要是,夫妻不起诉陆浑,那么此时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试用期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有的单位,可能会先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试用期过了之后,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后再签合同合法吗?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


·申请扣押车辆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扣押车辆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


·告诉才处理能不能公诉?
      告诉才处理能不能公诉?不能公诉,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


·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范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范内容有哪些?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
      一、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情况恶化、孩子的生活开支急剧增加等情况......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调整违约金数额
      实践中,违约金的司法调整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数额的情形。此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违约金数额。在合同双方......


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