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
《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电子填报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登记备案承诺函。除存在暂缓登记的情形 外,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 续。
2、在私募基金备案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基金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基金业协会对备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3、在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管理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 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除了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外,如其最 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也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办法》要求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结合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办法》规定了从业人员执业培训要求。
4、在信息报送方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 期报送私募基金运作情况。根据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提出了差别化的定期信息报送要求: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每月报送;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 求每季度报送。考虑到持续跟踪国家财税政策扶持效果的需要,要求相关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报送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为了加强行 业统计分析,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每年度报送的信息内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发生《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基金业协会。
5、在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上:《办法》建立了私募基金行业自律机制,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建立诚信档案,接受投诉,开展行业纠纷调解,维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私募基金备案有何特点
1、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 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 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 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 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2、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为简化流程、提高登记备案效率,协会开发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报送并更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从业人员信息。
3、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中将要求提供基金托管信息,并将在私募基金公示中列明私募基金是否托管,以便投资者识别风险。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必须要向基金协会进行登记还要申请成为协会会员;基金投资管理人要在私募基金完毕后20日之内通过基金备案;同时也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进行管理和要求。因为私募基金很有可能出现非法融资,所以我国已经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管理。
总结: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公司法人变更后印鉴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在确定了公司法人代表以后很少会发生变更的,因为,公司法人的变更代表着公司很多重要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都得相应的重新进行变动。不过真的是遇到了一些客观因素,那不论多么繁琐还是要对公司......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不会,须有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出。(一)、一般来说户口迁出有三个办法:一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
·打上班卡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打上班卡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预备性工作受伤算工伤,按工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遇到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遇到合同诈骗应该如何处理?受害人可以根据行为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作出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到底禁驾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到底禁驾几年?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国有资产大多都体现在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国有企业当中,对于确切的市场价值和国有资产的严格的监管主要是来自于资产评估的这种方式的。这可以为国有资产的监......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