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有哪些?

  每个企业都会给员工薪酬,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福利,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很多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会了解一下面试公司的薪酬与福利情况,我国国家法律也有相应的一些规章制度,以此来监督企业是否给员工的发放福利与薪酬,那么我国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很多企业员工并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带您去看看吧?
  
  
  一、基本月薪和提成
  
  就是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
  
  1、一般企业的月薪是税前工资,如果劳动者在之前的企业是税后工资,简历要求的也是指的税后的工资额一定要在面试的时候讲清楚,省的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很多企业有规定绩效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二、福利待遇
  
  
  1、社会保障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
  
  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
  
  2、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7%、个人7%。
  
  3、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4、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5、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
  
  6、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
  
  既然国家与社会都如此重视员工的薪酬与福利的发放,企业作为盈利的单位,员工又是其创造财富的人员,企业固然肯定也会重视员工的工资,更会给员工更好的福利。某些福利有利于员工以后的发展,员工自己也比较重视。同时,您可以以我们搜集的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所含内容来查看自己所在公司是否有这些福利。
  
  
总结:每个企业都会给员工薪酬,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福利,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很多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会了解一下面试公司的薪酬与福利情况,我国国家法律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车祸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车祸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一、法律援助的对象: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2、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3、刑事诉讼中被采取......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可以。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或者十岁以上,孩子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是什么?
      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是什么?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城市的土地和农村的土地不同,城市中属于我们的大多数人的都是建筑面积,就是我们的房子。那么城市可以申请土地使用吗?不是不可以的,但是同农村的土地使用流程不同,......


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具体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