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 私募基金是否会亏钱
  市场规则更有利于股权基金,股权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普遍存在一个保本保息的回购条款,或者是业绩对赌的协议,即使所投向的企业业绩下滑,股权基金也可以通过现金补偿或分得更多的股份来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失,股票基金基本上是盈亏自负,无人负责。
   私募基金风险
  1、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2003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由于存在诸多争议,仍未能够为私募基金“正名”。
  从外表看,许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深究,其中一些机构很容易让人与“地下集资”、“非法集资”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认,其经营活动一直游离于法律和政策监管之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基金管理者还是投资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而面临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并且基金规模越大,这种法律和政策风险就越高。
  2、道德风险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
  在运营过程中,私募基金经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资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经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经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拿业绩提成费用,当业绩提成费用大于管理费用时,私募基金经理并不会采取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策略,因为这样选择并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去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从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将承受更大的风险,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较为优越的激励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仍然存在。
  3、操作风险
  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没有外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机本性,可能会让它们为了获取巨额的利润,与上市公司串谋,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这些操作风险都会给投资人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个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会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私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长的锁定期,在这期间资金不准撤出,以此来保证基金运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不造成影响。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风险不能随时转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满才能变现,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闭期内会因为资金难以变现而发生债务危机甚至破产。
  虽然私募基金的确有那么多的好处,但是他的风险也是不容小觑的,至于私募基金会亏钱吗这个问题,结合以上的内容因为炒股毕竟是有起伏的难免会有盈亏的存在的,所以不一定赚也不一定亏的。当然您如果注意一点操作方面和道德方面以及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风险,那么亏损一般会小一点。
  
  
  
总结:私募基金会亏钱吗?私募基金是否会亏钱市场规则更有利于股权基金,股权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普遍存在一个保本保息的回购条款,或者是业绩对赌的协议,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租房是否用交物业费
      物业费由房主自己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如果房屋租出去以后,此时租房是否用交物业费?相信这是很多承租人关心的话题。那究竟这笔房屋出租物业费应该谁来交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


·股份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股份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现在的公司一般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里一般会有一个公司监事会,这个部门在股份制公司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一家股份制公司必不可少的部门......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根据上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阐释来看,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五十三条是关于债务利息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如下规定:1、被告人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的,则......


·辩护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辩护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当事人针对原告的控诉而展开申辩的权利。那么辩护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辩护权的种类和方式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收集的相关知识......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一、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怎么写?办公楼无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