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务院有关装修评估补偿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装修进行补偿,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的标注是什么?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国家对于房屋补偿标准都有什么规定?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货币补偿方式。
  6、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7、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在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问题中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如果要对装修的房屋进行补偿首先是应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就需要协商好的,换句话说,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一般都是看拆迁协议以及房屋的建筑面积才能进行补偿的。
  
  
  
总结: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务院有关装修评估补偿的规定《城市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毕节市工伤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毕节市范围内的劳动者,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毕节市工伤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因为各地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并不是免费的,而且在工伤鉴定程序终结之前,医院的花销等......


·抢注其他类别的商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抢注其他类别的商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


·满足什么条件可变更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变更,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出现法定情形,那么具体来说满足什么条件可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变更之后,那么之前拥有抚养权的人就不能再直接抚养子女......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一、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在我国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工伤虽然是难以预料的,但是如果真的碰见了,员工本人和用人单位一定要积极的解决,尤其是劳动者本人或者家属,要知道,在我国工伤是属于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员工工伤......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驾照违章后没处理不会被注销,只有在处理完违章之后当事人才能要求注销旧驾驶证申请新的驾驶证。一般是3-5个工作日,但要把当初交罚款的凭条保存好,等查询发现违章......


郴州市农村村民房屋含装饰装修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