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一、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 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 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申请设立应提交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 《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 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注册限制条件:
  1、 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 (出资数额) 不低于 3000 万元, 设立时实收资本 (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单个投资者(股东)的投资数额不低于 1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
  2、投资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 5 亿元,设立时实收资本(实 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 1 亿元;单个投资者(股东)的投(出)资数额不低于 1000 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发起人数规定: 合伙企业法没有做出规定,但一般不宜超过 50 人;做为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法律,不应超过 50 人;做为私募,无论什么形式,不应超过 200 人。
  以上是关于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步骤,要准备哪些资料的解答。投资者要看到私募基金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点,投资时要格外理性,正因为私募基金有这样的特点,在投资市场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同时也造就了更多投资大师,他们获取了高额的回报。
  
  
  
总结: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一、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由出租人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取回相应租赁物品以及追回欠交租金,逾期不执行就强制执行,维护出租人合法权益。融......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地补偿......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
      过年期间扣工龄工资合法吗?不合法,过年期间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但如果超过法定假期的天数,被扣工资是正常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给儿子?
      一、农村宅基地房子如何立遗嘱给儿子?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七执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


·普通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一、普通诈骗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


成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步骤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