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回避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1) 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的;
(4)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的。
另外,最高法院对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也有限制性规定,包括:(1)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法院不予准许;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2)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法院不予准许。
总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指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新刑法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新刑法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
·如何找到好的企业法律顾问?
如何找到好的企业法律顾问?1.顾问律师的专业程度。顾问律师对公司法的了解程度和这方面的从业经验会直接影响到对企业的服务,如果顾问机构给安排的律师都没有涉及到这块知识,那么可能效果......
·打架被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
·怎么进入股权投资管理
怎么进入股权投资管理一、怎么进入股权投资管理端正投资态度。股权投资如同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如果对方没有婚内过错,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补偿赔偿的法律依据。二、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股东退出公司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股东退出公司补偿的依据是什么?股东退出公司补偿的依据是公司法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2)股东死亡......
诉讼回避制度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