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一、什么是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二、债权人如何行使法定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为,又要求受益人返还其所得利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因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三、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综上所述,虽然说撤销权为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是有一定条件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债权人自己提出,范围在债权额之内,并且应该在除斥期限内提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除斥期限最长是五年,如果超过这一期限,债权人的撤销权会消失。这里需要您注意。
  
  
  
总结: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一、什么是债权人法定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没有工伤认定民事诉讼会被受理吗?
      没有工伤认定民事诉讼会被受理吗?没有工伤认定可否直接起诉,但是在工伤认定期限之内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


·毁灭会计凭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毁灭会计凭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帐簿......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


·金融市场往往瞬息万变,但是无论如何,所有的运转体系和运转规则
      金融市场往往瞬息万变,但是无论如何,所有的运转体系和运转规则,都是受法律的约束的。为了对经济市场的规范化和稳定金融市场的经营,以及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我国是不允许人对期货市场进行人......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一般夫妻中的一方在结婚前购房的,此时房屋都是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在结婚之后却可以将配偶的名字一起加在房产证上面,那对于这样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的房产,若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分呢?我们一起......


·网络诈骗不超过2023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网络诈骗不超过2000,不足以进行立案调查。但是,诈骗金额到达2000元之上的受害者可以依法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您在遇到网络诈骗的时候,要及时报警来进行处理。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当谨......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