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一、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二、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是我们为你做的介绍,关于“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想要知道你提起诉讼的相关费用,首先要了解你所涉及案件的类型,大致分为财产型和非财产型。其次要注意的,财产类案件的受理费用是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所提出的金额决定的。另一方面,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首先由原告预交,最后由判决结果的败诉方承担。
  
  
  
总结: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一、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律依据吗,垫付多了又该如何追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提升,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可以说,大多数开车的人,都会经历交通事故。如此高发的事故率引发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今天,的我们就“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


·犯罪嫌疑人立功要如何认定
      一、犯罪嫌疑人立功要如何认定立功认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分子立功行为的司法解释。"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


·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吗
      欠钱不还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吗?欠钱不还不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夫妻另一方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


·周末加班,加班工资发少了怎么办
      周末加班,加班工资发少了怎么办现在人都知道公司安排加班的,那是要按规定给加班费的,而且这个额度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要是低于这个标准的,那么就是在违反规定。所以,公司要安排了周末加......


·如果合同无故终止需要承担违约金么?
      一、如果合同无故终止需要承担违约金么?如果合同无故终止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