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男女之间同居关系的建立是很随意的,法律对此也没有做出过多的干涉。而实践中,这样的关系也是很脆弱的,很多未婚同居的男女最后的结局都是分手,也就是解除同居关系。那具体来说,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
  
  (一)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如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中,由于在较早时间,法律亦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应当正确识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未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据此可知,在1994年2月1日前,如果双方即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其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如在1994年2月1日后,双方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在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除外。
  
  即当事人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只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的,法院不受理,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分开即可。
  
  二、同居关系要怎么样解除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同居关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构成事实婚姻,而之后都称之为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同居关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既然同居关系与登记婚姻都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应同等对待,即同居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或到人民法院诉讼。但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最好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男女未婚同居的可能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而此时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需要先办理结婚登记,否则的话也是会按照同居进行处理的。至于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男女之间同居关系的建立是很随意的,法律对此也没有做出过多的干涉。而实践中,这样的关系也是很脆弱的,很多未婚同居的男女最后的结局都是分手,也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拘役的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拘役的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


·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替会受到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替会受到什么处罚?在机动车的行驶过程中,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无证驾驶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无证驾驶撞人叫人顶替更是一种刑事违法行为,它同时触犯了几个......


·土地使用权出资开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权出资开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1)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


·股东协议书和章程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协议书和章程的区别是什么?1、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而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


·要帐成了抢劫能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


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