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什么程序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理由,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那么用人单位就无权强行要求与劳动者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如果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要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个三十天实际上是给予用人单位重新安排该岗位人员和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的时间,这个时间是法定的,不能减少。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即时离职,就会构成违法解除。
  2、必须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这是劳动合同法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实践中,律师一般会建议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提出解除要求,以利于固定和保存证据。以免到时候如果单位不认可曾经提出书面证据时,劳动者无从抗辩。
  3、如果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合同,则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中不仅是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也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以确定自己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工作,所以对于试用期提出离职的,只要求提前三天即可,也并未要求一定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者在主动辞职也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劳动者是因单位存在拖欠、无故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而辞职的,辞职时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那么劳动者可以此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劳动者解除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实际上很多人都觉得一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以后
      实际上很多人都觉得一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以后,理论上是应该越来越成熟一些的,但现实比较残酷的却是很多男人都是在自己的老婆怀孕期间就已经有第三者了。但是起诉离婚不会因为老公有小......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
      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一、离婚案抚养权如何进行争取的?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


·杀人案件要多长时间能结案
      该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并且属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企业报工伤流程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


·可以离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离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一、可以离婚要回孩子抚养权吗?离婚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


·故意伤害致死法律程序如何走?
      故意伤害致死法律程序如何走?一、故意伤害致死法律程序如何走?故意伤害行为如果致被害人死亡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中华人民......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