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一、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消失债权人跟谁要债
在实践中,债权人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具体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
作为债权人,当您遇到债务人躲债的情况时,您一定要及时想办法处理,不要拖延否则很可能会影响您的债权实现。而要是发现欠款人失踪的话,此时并不是可以就此免除债务。出借人可以依法采取一些其他的措施来追讨债务。
总结: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一、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银行对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有哪些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企业也在发生质的变化。企业在不断的发展下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一些在社会上拥有较高信誉的企业,可以以自身的良好经营条件向银行申请发行中期票据。那银行对中期票......
·遗弃管辖权应该归哪个部门?
遗弃的事件偶有发生,无论是遗弃老人还是孩子都存在,遗弃损害和老年人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对孩子有抚养成人的义务,因此遗弃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遗弃管辖在法律中有......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一、什么是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也作信息工程、电信工程,旧称远距离通信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子工程的重要分支。其关注的是通信过程中的信息传输和......
·车辆承包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车辆承包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订立合同双方:__县__乡__村,以下简称甲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
·酒后肇事逃逸后自首应当如何处罚
随着人们日常交际活动的丰富和应酬的增多,很多人碍于面子或者人情会在宴席中饮酒,认为自己酒量好能够继续开车回家而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自从酒驾入刑之后,这种行为虽然有所收敛,但是还会时......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农村的土地不属于遗产,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村民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