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的注册下,对事故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则需要做出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之后双方就要按照这个内容来履行,那要是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中,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与民事诉讼中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执行效力上不同,交警部门的调解是行政调解,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生效的调解协议,但是,却有利于当事人减少诉讼,尽快解决矛盾,提高处理交通事故的效率。
  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案件怎样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具体的调解程序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法律中规定,只有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时,才能对交通事故争议进行调解。此时需要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调解的申请,一旦调解成功并达成了协议之后,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中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的注册下,对事故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则需要做出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之后双方就要按照这个内容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丈夫出轨证明家暴离婚可以获得赔偿吗?
      丈夫出轨证明家暴离婚可以获得赔偿吗?可以获得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在外地出车祸要怎么赔偿
      在外地出车祸要怎么赔偿一、在外地出车祸要怎么赔偿车主在外地也就是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最好将事故现场拍摄记录下来,因为异地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的定损......


·如果不批捕可否审查起诉?
      一、如果不批捕可否审查起诉?不一定进行审查起诉。因为批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如果是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还需要则情处......


·网签备案买卖协议怎么办理
      网签备案买卖协议怎么办理?网签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


·民事诉讼债权债务的流程
      民事诉讼债权债务的流程一、起诉的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