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我国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其设立了监护人。而不管是作为法定监护人还是指定监护人,一旦具有了监护人的身份,则就需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到底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一)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二)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三)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四)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状况。然而当原亲生父母有的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养育自己亲生子女,孤儿院或寄养家庭就变成小孩的监护人。亦有些父母双亡的小孩由亲戚照顾,照顾小孩的亲戚就变成小孩的监护人。一些无法照顾自己的成年人(如智障人士)亦会有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作为监护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固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一定义务的。至于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而要是监护人不积极履行自己的实际义务的话,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我国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其设立了监护人。而不管是作为法定监护人还是指定监护人,一旦具有了监护人的身份,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从犯应贩毒数量轻微请求从轻处罚可以吗?
      从犯应贩毒数量轻微请求从轻处罚可以吗?一、从犯应贩毒数量轻微请求从轻处罚可以吗?从犯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


·老年人如何针对再婚立遗嘱
      老年人如何针对再婚立遗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一半可以进行立遗嘱,另一半当事人没有权利支配;婚前的个人财产,个人也是可以进行立遗嘱的。二、再婚后立自书遗嘱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


·收养关系怎么确立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以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是指签署一些法律文件走法律的程序,来将别人的子女当作是自己的子女来抚养成人,使得原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


·驾驶人员酒驾200以上怎么处理?
      驾驶人员酒驾200以上怎么处理?驾驶人员酒精含量达到200的,属于醉驾行为,其处罚依据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


·员工福利有哪几种,员工享有什么福利
      不管是哪个单位的员工,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那么就应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此时很多人就会问了,员工福利有哪些呢?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


·财产扣押错误会涉及哪些犯罪
      财产对于一个人来说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关键,那么,财产扣押错误会涉及哪些犯罪,对于这类问题手心啊我们得清楚哪些是财产,如果自己的财产被无故扣押那么后果就会较严重,另一方面就是对于这类犯......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