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设立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基金设立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设立与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募集的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二)募集的方式不同。
  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三)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四)投资限制不同。
  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五)业绩报酬不同。
  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此外,公募基金在投资上有严格的流程和严格的政策上的限制措施,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比例的限制等。公募基金在投资时,因为牵扯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募的操作受到了严格的监管。而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除了不能违反《证券法》操纵市场的法规以外,在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仓位等方面都比较灵活。
  私募和公募的最大区别是激励机制、盈利模式、监管、规模等方面,具体的投资手法,尤其是选股标准在同一风格下都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其设立之初已明确了投资风格,比如有的专做小盘股,有的以大盘蓝筹为主,有的遵循成长型投资策略,有的则挖掘价值型机会,品种很丰富,可以为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产品。
  对于私募基金,大多数规模很小,国内很少有上10亿元人民币的私募基金,他们不是以追求规模挣管理费为商业模式,而是追求绝对的投资回报。
  由于私募管理资金规模有限,他们不大会像公募那样跟踪指数(持有大量权重蓝筹股),投资风格较为灵活,也就是说在做好风险管理后更多以挖掘个股(大牛股)为主,而且对市场出现的一些热点把握也更为敏感。那些以前做的比较成功的公募基金经理,挖掘牛股能力都比较强,到私募后更能发挥其特长,不必像以前还要被迫大量持有一些表现一般的指数权重股,可以放开手脚去选股,甚至是可以做以前被公募基金视为有高风险的品种。
  做私募的生活会比较滋润,从个人和团队角度来看,回报会很诱人。但如果你很有野心,希望规模不断做大,最后还是要转变为公募,挣固定的管理费,因为规模越大,超越市场表现的难度就越大。
  综上即私募基金设立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的介绍,由此可知,两者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前者以非公开的形式募集资金,而后者以公开的形式募集资金,同时这也是最好理解的地方。除此之外,他们还有募集对象、募集方式等等上的区别。总之,不管哪种方式,都有其利弊,建议您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而定。
  
  
  
总结:私募基金设立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私募基金设立与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一)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通过协商之后解除,具体解除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双方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


·夫妻各有一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各有一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是归夫妻双方共同来处置的,如果双方都有这个意愿的话,可以将部分财产划分到子女的名下,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话,理论上就不可以把夫妻双方的......


·什么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
      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


·借钱写欠条还是借条好?
      借钱写欠条还是借条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著作权继承保护期为多少年?
      著作权继承保护期为多少年?著作权继承保护期为五十年;著作权继承,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


·分期付款买房首付多少?
      日常生活中,买房付款可以分一次性付清和分期付款的对于暂时无力买房又需要买房的人来说,分期付款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对于选择此方式的购房者首要考虑的就是分期付款买房首付多少?不同地区,不......


私募基金设立公募基金设立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