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慢性病医保申请书规范是什么?

  慢性病是又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疾病的总称,因此慢性病有很多危害,就医也会比其他疾病多出很多花销,按照规范书写的慢性病医保申请书如若得到社保局审批通过,会给患者节省很多开支。慢性病医保怎么申请报销,慢性病医保申请时需要填写表格经过社保局审批。具体如下:一、慢性病医保怎样申请?慢性病之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二、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1、已享受2015年居民慢性病待遇者,如病种无变化,按照原病种继续享受2016年居民慢性病待遇,无需填写2016年居民慢性病申请表;已享受2015年居民慢性病待遇,有新增病种需要申请者,按照新申请人员对待,即新老病种需要同时申请,将所需申请的全部病种填写至一张申请表,并分别准备所需申请病种的病历资料;2、2016年居民慢性病申请人员每人限填一张申请表,所需申请病种全部填写至申请病种一栏;新申请人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两年内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需加盖红色骑缝章。其中: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需提供三甲医院病历;精神分裂症需提供专科医院病历。3、填写申请表时,拟选定点医疗机构一栏必须填写(开展居民慢性病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市医院、中医院、瑞康医院),申请通过后,将按照填写内容直接录入医保慢性病管理系统,一年内不得变更,请慎重填写。4、申请表中医疗机构意见由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填写盖章有效。5、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将申请人员信息汇总后,以电子表格(格式见文件附件)形式报送至慢性病管理科。三、新增慢性病种有哪些2016年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由3种增加至10种,新增加的7种病种是: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精神分裂症(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病,原3种病种是: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书写慢性病医保申请书,需要填写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进行相关活动,如实填写葛洪申请表格,审批通过后,由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将申请资料进行汇总送至慢性病管理科。
  
  
  
总结:慢性病是又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疾病的总称,因此慢性病有很多危害,就医也会比其他疾病多出很多花销,按照规范书写的慢性病医保申请书如若得到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概念和特征
      一般您会在电视法制节目看到法庭的庭审现场,有时候可以看到一个完整的庭审现场,比较复杂,程序也比较多,庭审的时间也很长,但是有时候看到的确实十分简单的程序,花费的时间也十分的短,这个......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由谁来承担?
      代驾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由谁来承担?关于代驾车辆出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应分为四种情况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或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定将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相关法律规定吗?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相......


慢性病医保申请书规范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