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各地其实都对购房出台了限制令的,但对于一些炒房的人来讲,此时也会想方设法的规避法律的规定来购房,于是很多人就想到了借名买房,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较多的分析,经常出现借名买房毁约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为了规避限购令或者为了隐藏房产,有些人会选择借名买房,但是借名买房存在风险,很可能会遭遇毁约,那么借名买房遭遇毁约怎么办?,“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买房人
  产生纠纷一般有两种类型
  “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借名买房会有哪些风险?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3、在法律上,借名买房中存在着诸多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给当事人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多的,而借名买房毁约也算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风险,当事人要注意了,此时毕竟是借用别人的名字来购房,要是对方反悔的话,此时自己也就没有了购房的资格,并且还有可能因为房产是登记在对方名下,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总结:现在,各地其实都对购房出台了限制令的,但对于一些炒房的人来讲,此时也会想方设法的规避法律的规定来购房,于是很多人就想到了借名买房,但这种情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预约离婚,怎样的预约离婚
      婚姻关系始于结婚,止于离婚。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你听说过预约离婚吗?什么是预约离婚?怎么预约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


·网络诈骗是法律多少条来进行处罚?
      网络诈骗是法律多少条来进行处罚?一、网络诈骗是法律多少条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


·挂靠属于违法转包吗
      不属于。但是无论是转包还是挂靠,都是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从“新旧《管理办法》”都可以看出。转包中,承包人承接工程项目后,将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人,承包人通过转包赚取差价,本......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范文怎么写?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范文怎么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乙方):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


·民事诉讼中的再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再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一、二审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人民法院尚未发......


借名买房毁约应该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