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册资金要1000万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申请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提交资料清单
  
  一)常规格式文件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协会格式文本)
  
  2、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协会格式文本,盖章承诺)
  
  二)初次登记信息
  
  (一)管理人信息
  
  1、机构基本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若是)
  
  2)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营业执照
  
  6)管理人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2、实际控制人资料
  
  1)自然人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
  
  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3、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4、财务信息
  
  1)上一年审计报告(若有)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二)股东合伙人信息
  
  1、自然人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三)主要人员信息
  
  主要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
  
  1、身份证
  
  2、学历证
  
  3、个人简历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任职时间、职务、是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为风控负责人、是否为信息填报负责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三)管理人重大更新事项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如实披露
  
  (三)主要投资基金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
  
  (四)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变更
  
  1、新的高管、基金经理简历
  
  (五)实际控制人变更
  
  1、新的实际控制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六)股东合伙人变更
  
  新股东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七)管理人依法解散、撤销、破产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2、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四)管理人的定期更新
  
  (一)管理人季度更新事项
  
  1、管理人员重大事项和违规失信情况季度表
  
  2、管理人员基金从业人员情况季度报表
  
  学历构成、从业年限
  
  (二)管理人年度更新事项
  
  1、上年度相关财务信息: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2、管理人基本资料年度更新: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管理人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3、管理人重大事项和违规失信情况年度表
  
  4、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情况年度报表
  
  新注册企业
  
  1、申请备案公司所有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电子版 2、
  
  该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电子版
  
  3、法人及股东从大学毕业至今最高职位的简历电子版(需真实情况)
  
  我国的证券基金投资协会制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者注册条件及申报流程,管理者必须备全相应材料依法提出申请。上文办法目前还处在试行阶段,具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还请您遵照当地的条件进行申报。
  
  
总结: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申请不予执行部分仲裁裁决是否合法?
      申请不予执行部分仲裁裁决是否合法?申请不予执行部分仲裁裁决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


·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保护的期间,错过了这段期间,该项权利则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法律规定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债权人在向债务人主张债......


·网签合同毁约因为贷不上款怎么办?
      网签合同毁约因为贷不上款怎么办?如果房子首付交完之后按揭办不下来,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


·有关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
      一,有关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没有批捕也是可以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


·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庭前调解程序是启动诉前调解,由法官主持调解,然后双方当事人关于调解的一些内容达成一致的话,就签署调解协议书。1、诉前调解的启动。在调解程序中,应......


·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事业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国家为了保障一些机关单位的人员能够注入到新鲜的血液,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实际上已经打破了所谓的铁饭碗。也就是说,不管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是事业编制的人员,实际上都是......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