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

  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是每个人所必需的,对于村民来说,住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当发生房屋纠纷案件时,很多农民都因为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而显得格外惊慌,多数请况会选择聘请律师写诉状到法院申诉,这时又会涉及到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的问题。
  房产纠纷律师费标准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参看部分省市律师收费依据比例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在各个省份有较大差异,但都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好的。对于在一审和二审阶段的争议标的价格的不同收费差距很大,二审阶段与再审阶段的收费跟上一阶段的收费有关。很多村民的法律意识很淡薄,遇到纠纷案件时,选择一个资深的律师是取得胜诉的关键。
  
  
  
总结: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是每个人所必需的,对于村民来说,住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当发生房屋纠纷案件时,很多农民都因为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而显得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
      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如何确定被拆迁人原告刘某有祖宅一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内。1989年,刘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协议,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将刘家祖宅卖与张某,张某为城镇居民户口。2001年,张......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一、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房子在房产局备案了还能更名的,需要办理出房产证后,按照房产过户流程办理更名。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


·自首与坦白区别都有哪些
      自首与坦白区别都有哪些1、归案方式不同。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而来,坦白的犯罪人则是被动归案而来;2、交代的罪行不同。自首的犯罪人所交代的既可以是已被发觉的罪行,也可以是尚未被发觉的罪行......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受国家保护的合法收养关系自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


·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