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来讲,基金获得收益后,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银行托管费、中介机构的费用、营业税等等),所获得的是基金的净收益,按照一般惯例,这个净收益中的20%由基金管理提取,叫做业绩报酬,也有叫做浮动管理费的(按年收取的管理费称之为固定管理费),其余80%由全体投资人按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是有限合伙制的PE基金,合伙企业不需缴纳所得税,普通合伙人的税金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方式,即5%~35%的累积税制,有限合伙人现在一般是按20%税率收取的
  购买私募基金一般会产生以下几项费用:购买私募基金的适合会收取认购、申购费(一般为1%)(有的私募不收取);是价外收取。即认购100万元,投资者需要支付101万元,多出的1万元就是认购费。当然,也有产品没有认购费,如混沌一号、扬子二号等。
  在封闭期赎回要收取赎回费,但在开发赎回期间是不收取赎回费的;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私募基金的流动性远不如公募基金,因此对于资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人并不适合。绝大多数的私募基金都有至少6月的封闭期,封闭期间不允许赎回,或赎回需要收取3%左右的较高费率。比如,星石3在认购后6个月内不可赎回,认购后6个月至1年为过渡期,赎回费率3%,1年封闭期结束后无赎回费。此外,结束封闭期后,私募基金也不是每天都能赎回,而是需要在指定的赎回日办理赎回手续,一般是每周、双周或每月一次。
  除了认购费,还有另外两种费用——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浮动管理费率。前者一般在1.5%~2%之间,后者私募产品基本都是20%左右。
  浮动管理费就是俗称的业绩提成,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会提取盈利的20%作为回报,这种超额业绩费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
  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比较简单,不同的公司产品只要比一下就明白高低。但是业绩报酬费的收取,却比较复杂。其具体收取水平和收取频率是有关系的。频率越高,对投资人越不利。但太低的频率,也可能使私募管理人失去做好业绩的动力和生存的基础。因此,投资人也不能过于看重费用。基本上,越是好的私募基金越倾向于市场化的费用。这也符合市场经济中,大公司与小公司是呈阶梯递减收费的惯例。
  以上便是对问题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简单回答,因为每个私募基金的分成比例都不完全的相同,所以在购买基金的时候还是需要对这些费用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了解的,当然投资私募基金最重要的还是基金的综合实力。所以如果有比较突出的私募基金就千万不要错过了。
  
  
  
总结: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来讲,基金获得收益后,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税金(基金管理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抢注商标不予注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抢注商标不予注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抢注商标不予注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抢注商标不予注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主要规定了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
      当今社会未婚先育的事件越来越多,有些思想不是很成熟的,在父母不同意双方在一起时会用这个未婚先育的方法来达成目的,当然,这种事件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并不是大部分的人都能......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是哪些
      证人作为我国案件庭审过程中的重要角色,一般情况下,证人由主张方提供,法庭在证人费用的承担上,会由败诉方进行承担费用。当然,在案件的开始时,由主张一方对法庭进行证人费用的预交。那么,......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权益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中的权益是怎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


·一、劳动合同内容规定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内容规定有什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私募基金收益分成比例是什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