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一、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
  (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
  第一,在判断股权转让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时,不能单纯判断股权转让合同订立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考虑到合同主体中股权转让人是否为该转让股权的适格所有人。
  第二,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过程必然也要经历要约与承诺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判断交易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并达成一致主要考察双方对于标的物的理解是否相同。即便交易标的物是容易认知的实体物,也难以避免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行为的发生。何况股权作为一种附属于公司效益的财产权,其在利益上的关联性和波动性,就更容易在交易主体之间产生理解分歧等纠纷。
  (二)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终止合同关系为结果
  合同解除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上减少交易双方的损失,使交易双方恢复到没有开展交易前的状态,使受到合同关系约束的资源得到解放重新投入市场交易的洪流之中。《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出现合同解除的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关系就是以订立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一旦权利义务终止,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就没有支撑其存在继续的内容自然也就终止了,股权转让合同具有同样的性质
  (三)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有解除行为存在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并不采当然解除主义,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不过是具备了合同解除的前提,要想使合同解除,须有解除行为。”对于股权转让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即使是存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或者法定解除事由出现等情况,也要以明确的方式通知交易相对方。但凡选择通过解除的方式来挽回合同交易的损失的主体,都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减少纠缠于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的时间解放自己的资源,使其能在理想的时间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冷漠对抗的方式实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其所能得到的补偿不过是建立在双方具损的后果之上的。
  这样的报复行为与建立合同解除救济方式、减少合同交易损失的法律初衷背道而驰。无论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哪一方选择冷漠对抗都会给自己、对方甚至公司方面造成损失。所以无论从遵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还是实际操作需求的角度,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实现就需要以解除行为的存在为依托。无论是法定解除或者约定解除都需要一个明确的解除行为的存在作为起始的判定标准,所以在实际生活中通知自然也就担当了解除行为的角色。
  以上是我们为你做的介绍,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正所谓有因才会有果,所以在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之前,需要该协议具有法定效力,即该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其次就是,任何一个法律关系的解除,都需要有特定的事由,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也应该符合法定的解除事由。另一方面,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就意味着双方的合同关系失效。
  
  
  
总结: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一、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一)股权转让合同解除要以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第一,在判断股权转让合同主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如何进行?
      一、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如何进行?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首先是需要对于责任人员责任比例和具体的需要赔偿的金额作出确定,然后判决。《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


·因为疫情未能及时还款上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


·离婚一方要婚前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一方要婚前财产是否合法?离婚一方要婚前财产是不合法,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关于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进行分割,这里的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共同拥有的一些财产性的合......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有哪些?国家关于高温费的规定,依据劳动法规定,夏季高温天气,单位应该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按照地区,工种发放,各地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员工如果从事室外作业,高......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医生辞职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分情况而定。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