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代销牌照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代销牌照的资格条件是什么?一、基金销售牌照
  定义以及区分 :基金销售牌照是颁发给从事基金产品销售的企业或机构的许可证,在国内主要包括银行、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其中银行是最大渠道,占比一半以上。 2012年,央行开始向第三方理财机构开放基金牌照申请,也就是说,除了银行、基金及证券,原本从事PE或信托产品销售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可以从事基金销售了,更准确地说是基金代销,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采取和基金公司合作的形式。目前为止,取得独立基金销售牌照的机构已经有39家。
  二、获得基金销售牌照的资质限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销售资格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
  (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
  (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六)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三、私募基金代销牌照的相关规定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基金销售活动。现就实施《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符合《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填写《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材料。
  2、本规定生效以前受理的尚未批复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申请机构应当按照《销售管理办法》和本规定补正材料,中国证监会依照《销售管理办法》和本规定进行审批。
  3、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名称中应有“基金销售”字样。
  4、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更新《基金销售机构基本信息表》,初次填报时间为2012年1月。
  5、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发生《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变更的,应当填写《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重大变更事项备案表》,并按照《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予以备案。
  6、《销售管理办法》所称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或者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于私募基金代销牌照的相关内容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您可以作为了解,现在投资类型繁多,很多投资人既想要选择高收益的类型也想要降低风险,这就需要投资对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私募基金牌照问题现在得到市场的严加看管,因为基金额的总量必须要加强风险的防范。
  
  
  
总结:私募基金代销牌照的资格条件是什么?一、基金销售牌照定义以及区分:基金销售牌照是颁发给从事基金产品销售的企业或机构的许可证,在国内主要包括银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我们法律规定,女方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哺乳期间如果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哺乳期能不能协议离婚,详情请阅读......


·只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该怎么办
      只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机动车大国,由于机动车基数的庞大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机动车大国,由于机动车基数的庞大,交通事故基本是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定责后要如何理赔,如何修车?在生活中很多新手驾驶员都会感到......


·童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扩张的脚步也在逐渐加快。而在扩张过程中,劳动力缺乏是大多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为了解决人手不足以及降低人工费用等问题,许多黑心企业暗地里对童工进行......


·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


·关于审理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审理诈骗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属于诈骗罪,个人诈骗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2-20万元,诈骗数额巨大,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50万元,......


私募基金代销牌照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