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二、股权投资的主要内容
  1、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
  2、股权投资的内容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3、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4、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5、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三、股权投资的渠道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四、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的区别: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外部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股权的投资除了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外,还要有一定的经济投入,根据不同的人所选择的投资方式和渠道又是不一样的,有的人选择长期投资,特别是投资一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有的人则选择短期投资,只是浅尝辄止。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若您还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
  
  
  
总结: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一、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该怎样对阴阳合同进行认定
      该怎样对阴阳合同进行认定我们发现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而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少交税可能就会选择签订阴阳合同了。此时阴阳合同中一方是用来办理登记备案、过户的......


·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
      合同违约金最高是多少钱在现实的生活中,您为了能更加有效合法的维护自身的权益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同的,而且其中也会包含关于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一些补偿问题的,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违......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
      当出现一定法律事实的时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消灭,而这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此时涉及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情况,那么这个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立遗嘱要注意什么问题,立遗嘱要注意哪些
      不少人发现自己立下的遗嘱,最后却是被认定为无效的,那么在去世后就不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这就需要被继承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多注意一些东西了。那么立遗嘱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具......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刑事拘留监视居住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性措施,并不能认定当事人就是有罪的,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确定当事人是有罪的......


·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当中的委员会组织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些矛盾。在一些工伤事件当中,也会有工伤鉴定委员会。下面......


股权投资的渠道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