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发回一审重审是不是终审

  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发回一审重审是不是终审一、概念
  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二、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2条的规定)。
  (4)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3条的规定)
  (5)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5条的规定)
  三、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断上诉的循环。
  因此,关于“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发回一审重审是不是终审”这样一个简单的法律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笔者可以做出肯定的回答:不是。若当事人对重审结果仍有异议,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做出判决后,才是真正一般情况下的终审结果。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发回一审重审是不是终审一、概念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在实践中,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经常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并且都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浅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一、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跟亲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受害人敲诈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致人伤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过错责任追究刑事责......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


·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


民事诉讼二审法院发回一审重审是不是终审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