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因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权申请法院裁决暂时中止享有探望权一方的探望权的:
1、曾犯罪行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
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
4、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5、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对于年满10周岁以上的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
7、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事由的。
总结: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
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一、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就有可能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
·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吗?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每个公司都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也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有处置管理的权利。公司的公司法人和出资人是有区别的。两个职位可......
·占有改定方式交付转移风险的时间怎么确定
占有改定方式交付转移风险的时间怎么确定?占有改定方式交付转移风险的时间是租赁合同签订时,占有改定的生效时间是订立契约后就生效了,根据合法中对占有改定的规定债务人只要明确的表示将财产交......
·合同承诺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承诺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
·劳务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劳务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劳务工可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是劳动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吗?
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吗?1、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