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虽然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的处理要简单的多,但这也是有实际程序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一)在事故现场的处理程序:
对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序,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简易处理程序: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协议书或者交通事故相关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如何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由各大队事故中队发放,《事故认定书》的存档联及处罚决定书由事故中队立卷保管。
简易程序方便快捷,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的范围,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您所处的情形是否能适用简易程序。而要是还搞不清楚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交管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虽然简易程序比普通程序的处理要简单的多,但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
·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订立该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因为效力关乎于合同能否约束双方以及如何约束双方,不过不论效力如何都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初约定......
·刑事羁押期间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
刑事羁押期间的工资支付是怎样规定的?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
·鹤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鹤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进行征地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征地需要给予......
·我们在生活中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的司机因为醉酒的问题,被交警查到,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罚。醉驾一般有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出现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种行为不属于醉驾,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