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划分?

  医疗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划分?医患纠纷一直是现今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以理服人是这个时代的主调。遇到问题冷静看待、理性解决。正确划分医患方责任,有利于解决医患纠纷。医疗过错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划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精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为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一方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需要承担医疗卫生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国务院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条例针对新形势下科学、公正处理医疗事故的要求,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将行政处理与司法程序严格区分开来,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社会监督,使医疗机构增强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信条例的公布实施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综上,医疗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合理的,并且还在不断的完善中。国家对医患纠纷的重视,各执法部门公平公正的配合,相信能够促进医疗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也希望您能理性看待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理性解决。律师很高兴和您分享。
  
  
  
总结:医疗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划分?医患纠纷一直是现今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以理服人是这个时代的主调。遇到问题冷静看待、理性解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大家的自身利益。
      在经济金融市场上,有时候的一些交易直接影响着您的自身利益。比如您在平时购买股票的时候,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和规范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对于这一方面是有法律来进行约束的,是不允许人为操纵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的要求是什么?
      一个工程项目可以细分为很多子工程,比如土建工程、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这些大的工程属于单位工程,在完工后,施工方要进行质量验收,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是什么?这个有具体规范,要求......


·外地人借钱该怎么写借条?
      外地人借钱该怎么写借条?外地人借钱写借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不用化名或者小名。2、应当写清楚借款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


·2023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能要求其赔偿损失吗
      可以。刑事案件中可以请求赔偿的只限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被害人身体伤害而形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造成伤亡过程中抢救、医疗费用、死亡补偿费、伤残费、误工费等,由此可看出,刑......


·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些
      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这种行......


医疗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划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