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
  基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会以邮件的形式将缴费通知发送给备案机构,按邮件中的流程,进行缴费。未被通知缴费的机构,若自行进行了缴费,钱款将被退回。
  普通会员会费:入会费是10万(目前通知只让交2万),年会费是营业收入的千分之2,60万封顶。第一年缴纳入会费后,不用重复缴纳年费。
  观察会员会费:入会费是2万,年会费是2万。第一年缴纳入会费后,不用重复缴纳年费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为十万,而年会费则按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二来收取。我国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进行备案登记,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规范私募基金市场。一般情况下,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备案材料齐全的,基金业协会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的手续,最少三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成。
  
  
  
总结: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基金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会以邮件的形式将缴费通知发送给备案机构,按邮件中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试用期没转正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试用期没转正辞职可以随时走吗?试用期没转正辞职不可以随时走,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不办离职就直接走人,这个时候就......


·我们平常在公司工作的时候
      我们平常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有些时候会发生特殊情况,在没有改变劳动合同的状态下,被安排到另一个工作单位上去,这种情况下就叫做借调,那么这时候需要我们知道什么是借调劳动关系。下面由本站......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


·在我国一般网贷借款利息多少
      网贷这种新颖的借贷模式在年轻人群体当中一度是非常风靡的,因为网贷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操作流程也实在是太过于简单了,对于网贷大多数的人也是持中立的态度的,虽然网贷能够为当事,在某种程度上......


·无证醉驾小事故的法律责任划分时
      无证醉驾小事故的法律责任划分时,交警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如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患者针对赔偿问题可以做一个医疗司法鉴定。通常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一份司法鉴定申请书,说明原委。那么司法鉴定申请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费用稍微收取方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