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本文为您列出了10项条件,当然各地投资环境和相关管理办法会有些许差别,因此如果您需要设立私募基金最好还是在当地政府和基金协会官网上查看一下。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的答案主要来源于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基金业协会出台的行政性管理办法,我们需要依这些办法设立私募基金。
  
  
  
总结: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行为人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集资诈骗罪。那具体来说,集资诈骗罪是怎么认定的呢?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当员工在用人单位受了工伤的亲况下,员工是否做工伤鉴定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当然,在确定做工伤的情况下,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那么在烟台,烟台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我们根据问题总结......


·公司股东会只签字生效吗?
      公司股东会只签字生效吗?股东会决议应当有与会股东签字,否者无法认定与会股东人数是否达到召开股东会要求,赞成与反对票数是否达到通过决议的要求。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


·法律规定严格责任的要求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严格责任的要求是怎样的我们人从小到大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责任,在步入社会之后会遇到严格责任等一些法律上的责任,很多人不知道严格责任是什么以及严格责任的要求,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严......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


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