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鉴定过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过程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二、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 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 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三、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1) 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 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 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 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 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四、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五、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鉴定过程很简单,一共分为四步,包括审查鉴定、出具文书等内容。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表示异议的,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能不能实行。 在法院不同意重新鉴定的情况下,鉴定结论即为定案依据。
  
  
  
总结:医疗纠纷鉴定过程是什么?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一、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可以一起诉讼,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即使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


·什么是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
      什么是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
      我国在继承人方面有明确的继承顺序,在继承人属于同一个继承顺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在遗产分配上享有平等分配的待遇。但是我国是一个保护弱势群体的国家。在有继承人能够赡养老人以及能做到尊老爱......


·工伤认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
      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后,单位应该主动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属于工伤的,职工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可以明确工伤等级,这样就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了。按照规定,各地的劳动局负责开展......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


·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
      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单位在招用劳动者之后,一般是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这样无疑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劳动者来说,职工在被辞退能要经济补偿吗?我们知道,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


医疗纠纷鉴定过程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