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由于某种原因,对自身造成伤害,受伤之
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由于某种原因,对自身造成伤害,受伤之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才能被认定是否为工伤。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手续,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其内容详细的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用。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一、《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1、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4、《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5、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7、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8、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10、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什么手续的具体介绍,通过了解可知,个人或者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有所区别的,企业申请程序相对更复杂一些,如果是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在检验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证明资料的收集。另外还有一点需要知道的是,工伤的认定是有期限限制的,所以请您务必把握好时间。
总结: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由于某种原因,对自身造成伤害,受伤之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才能被认定是否为工伤。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法律规定探视权中止八周岁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夫妻一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但是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中止探视权。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探视权中止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法律规定探视权中止八周岁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
·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1、负责侦查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2、负责掌握和统计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研究犯罪规律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3、负责协......
·网贷没有能力还款有什么后果?
因为出于对某些公民需要借款而又被银行拒绝以及部分人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贷款而存在私密性的情况推出了网上贷款的项目,但是由于借款的人员非常多样化而且还出现了经济能力不一样的情况,而......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
·诉讼时效届满后如何继续有效?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如何继续有效?诉讼时效届满后是没有办法继续继续有效的,而且会产生如下法律效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协议书怎么写?
随着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诱发频率也越来越频繁。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想要追求事故方的责任,从而利用交强险获得自己应有的权利,就需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
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由于某种原因,对自身造成伤害,受伤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