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土地使用时间是多久?

  关于土地使用时间是多久?一、土地的使用年限
  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 /[1-1/(1+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2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关于土地使用时间以及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的全部介绍,土地的用途不同年限也不同,最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住宅的70年,其他的工业、商业、教育等土地的使用年限,上文有做详细介绍,您有兴趣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产业查找相应的使用年限。
  
  
  
总结:关于土地使用时间是多久?一、土地的使用年限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肩国家民族的重任,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但是有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反......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


·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使用童工是否违法
      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来讲,本身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招人这一块也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而为了控制人工成本,就会选择在一些简单的岗位上雇佣童工。那么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


·忘性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当我们在外面比较粗心大意把自己的东西落
      忘性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当我们在外面比较粗心大意把自己的东西落在外面了,然后记起来回来找时发现被别人拿走了,这个时候拿走东西的这个人是算偷还是算捡的呢?拿走遗忘物是盗窃吗,在法律层面......


·出差在外在死亡算不算工伤?
      出差在外在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出差在外在死亡算不算工伤?出差受伤算工伤,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
      房屋遗产税和房屋赠与有什么区别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房屋遗产税也就是房屋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时候需要缴税,而房屋赠与是一种行为,房屋赠与也行需要缴税的,遗产税与房屋赠与都是与......


关于土地使用时间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