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 一、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
  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按照法律规定,现实中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对车祸负全责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车祸负全责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1、发生车祸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包括以下情形: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①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②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③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④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3、根据对车祸全责的几种情形,结合认定工伤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我们得知:
  (1)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自己对车祸负全责,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毫无疑问的。
  (2)如果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车祸,对于职工工伤保险而言,坚持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地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因工伤亡,即使受害者负有责任,也要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但前提是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形。这就意味着只要没有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车祸,无论自己是否应负全责,如果受伤的话,均应认定为工伤。
  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其实一旦发生车祸,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律师,帮助你处理责任认定、车祸赔偿等事宜,如果必要,也可以代理你参加交通事故诉讼,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一、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一、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五个要件是什么?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第二,应当具有原创性。第三,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第四、独......


·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孩子判给谁
      会判给没有失踪的一方。离婚一方失踪,那么另一方就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当然小孩抚养权是没有失踪一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


·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几年
      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几年一、涉嫌传播淫秽图片判几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传播淫秽图片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要判刑多少年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法律规定盗窃案犯罪中止有吗?
      一、法律规定盗窃案犯罪中止有吗?盗窃罪是有犯罪中止的,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的,就是犯罪中止。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自动性的成立不以中止动机的伦理性为必要,不要求行......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
      合同已网签未备案是什么意思?合同已网签未备案的意思是合同已经经过网络上面的签约,但是没有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等全部都将......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