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若男女结婚之后很快又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但要是离婚时没有一起生活过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又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在请求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向法院起诉返还的会得到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是,在彩礼应返还多少,目前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规定。但可以肯定地是,在实践中一般是根据双方婚姻维持时间长短,还有双方的过错确定。
  如果说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有一起共同生活过的,彩礼返还情况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数额较小的,一般不会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以返还;
  3、返还时也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彩礼已经转化成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成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一般一年以内),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二、分居2年,一定能判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规定有三个要件:
  1、分居时间必须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不间断的。
  2、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
  3、经过调解无效。
  所以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法院并不必然判决离婚。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个人还有共有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要是夫妻离婚时没有一起生活的话,这种情况下男方主张女方返还结婚彩礼的请求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但现实中,不可能全额返还彩礼,需要扣除女方因为结婚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总结: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若男女结婚之后很快又离婚,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但要是离婚时没有一起生活过的话,这种情况下,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有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有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


·我们每个人都有家庭
      我们每个人都有家庭,每天起早贪黑的在外面工作,每天都是勤勤恳恳的,生怕做的不好被老板炒鱿鱼了。如果有一天老板突然炒你鱿鱼了,你没有准备好,那你就得事业了。所以劳动法规定了30日代通知......


·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
      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一、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1、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2......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现代社会总会涉及到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将想要约定的内容写入到合同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更多关心的是买卖合同之中的违约条款。假如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


·马上就要到年底了,上班族非常关心的年终奖就要来了。年终奖作为
      马上就要到年底了,上班族非常关心的年终奖就要来了。年终奖作为企业给员工的物质奖励,按照规定也是要交税的。很多人不清楚年终奖计算个税公式是什么,导致钱被扣掉后心中不甘,现在我们就把这......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也备受人们关注,而建筑工程施工......


离婚时没一起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