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

  如何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一、证人的证言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
  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二、反驳证人的做法
  1、收集有力的证人证言及相关证据,证明当时的实际情况,
  2、可以通过质证,证明证人所作的证言不可信
  三、做伪证的后果
  1、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才构成犯罪。
  2、在民事案件中,作伪证者不构成犯罪,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一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人民法院的相应制裁。
  3、制裁方式有:训诫、罚款、司法挽留(最长15天)。
  想要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需要收集新的有利的证据,这样才可以反驳,或者也可以找出对法言语中的瑕疵反驳,总之反驳证人最好是请律师帮忙反驳,作为证人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到“所言句句属实”,因为所有的证言都需要反复调查,如果做伪证,会受到相应的制裁的。
  
  
  
总结:如何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一、证人的证言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撤销仲裁裁决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


·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
      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


·付不起诉讼费可以打离婚官司吗
      ?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离婚态度又很坚决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起诉的一方而言,起诉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现实中,要是付不起诉讼费是否......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借款不仅会发生于公民之间,还会发生在公民与银行、企业之间。当然,在借款的时候,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双方之间往往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却不是......


·什么是指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具体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


如何在民事诉讼反驳证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