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一、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1、筹资便利。利用商业信用筹集资金非常方便,因为商业信用与商品买卖同时进行,属于一种自然性融资,不用做非常正规的安排,也无须另外办理正式筹资手续;2、筹资成本低。如果没有现金折扣,或者企业不放弃现金折扣,以及使用不带息应付票据和采用预收货款,则企业采用商业信用筹资没有实际成本;3、限制条件少。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商业信用筹资限制条件较少,选择余地较大条件比较优越。二、商业信用融资的缺点1、期限较短。采用商业信用筹集资金,期限一般都很短,如果企业要取得现金折扣,期限则更短;2、筹资数额较小。采用商业信用筹资一般只能筹集小额资金,而不能筹集大量的资金;有时成本较高。如果企业放弃现金折扣,必须付出非常高的资金。三、运用商业信用融资应注意的问题商业信用融资就是企业借用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广大消费者的资金为自己的生产经营服务。企业要想借用别的企业的资金或者别人的资金去做自己的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 有一定商业信用基础企业有一定商业信用基础,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在市场土、在人们心目中具有较高的价值,别的企业和别人信得过,也是他们迫切需要的,这样他们才会借钱给你,否则寸步难行。对小企业来说,培育融资信誉最重要,因为一个企业要办下去就不得不与金融机构打交道,与客户打交道为培育自己的信誉,有时候宁愿借些高利贷,也要把到期的债还了信誉可以帮助你融资。人们普遍相信大企业,小企业只能靠具体的事实让人信服,而这是需要多付成本才能做到的。2、 让合作方也能收益企业要利用商业信用融资,就要让别的企业和别人也能有所收益,企业通过商业信用获得别的企业和别人的资金,除了要让自己获利,更要让利给别的企业和别人,要达到借贷双方的双赢,才能使商业信用得以延续。例如:香港新华集团的总裁蔡冠深的父亲作为集团创始人.小小年纪就到一家鱼类批发行打工。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自立门户当小鱼贩,他善于经营,赚了一点钱就放水养鱼,即用合理的价格收购渔民的鱼,获得利润以后,开始贷款给渔民造船扩大再生产,所欠款项由渔民用捕捞的鱼分批偿还。由于其价格比鱼市的收购价格要高渔民踊跃为他供货,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再后来,他有了自己的船队和冷库,组建了新华集团.成为闻名东南亚的海产大王。3、 谨慎使用商业信用值得一提的是既然是商业信用,要求企业在运用时一定要言而有信,要践诺诚信,言出必行,言必信,行必果。同时一定不要超出企业的债务承受能力。上海登尼特代理服务涵盖商标注册、财税顾问、商业计划、公司注册、办公租赁等服务。否则,企业如果滥用商业信用,无故拖欠或者恶意占用业务合作单位的资金,这样可能短期内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时间长了,就难免会信誉扫地,人人见而远之,最终受害的还是企业自己。所以,企业要谨慎使用商业信用,千万不要超出企业的债务承受能力,否则一旦到期信用无法兑现,不但让别人受到损失而且更会破坏企业自身的信誉,给企业带来支付危机,严重的就变成了商业诈骗.惹出大的麻烦。在我们进行商业信用融资的时候,要注意,虽然商业信用融资的要求条件少,也比较方便,但是它的筹资数额较小,而且期限是比较短的。另外,在进行选择商业信用融资的时候,前提条件是有有一定商业信用基础才可以进行使用这种方式。
  
  
  
总结: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一、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增加注册资本费用主要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费用主要有哪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只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资本的万分之五征收。1、企业在发生资本变更如新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等的情况下,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印花......


·建设工程留置权这一问题是人们所关心的的一项重要问题。同时建设
      建设工程留置权这一问题是人们所关心的的一项重要问题。同时建设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该工程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对于建设工程置留权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


·发现在外省监狱服刑人员新罪怎么办?
      解回再审司法实践中,因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事由对已判决罪犯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将在押犯从服刑场所解回羁押场所,习惯上称之为解回再审(或解回再侦)。目前,......


·什么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
      什么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二、怎样才能做到合法转租?......


·被监护人起诉监护人可以选择的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一、被监护人起诉监护人可以选择的代理人范围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15岁少年抢劫判多少年
      15岁少年抢劫判多少年十四周岁以上就要对抢劫罪承担刑事责任了,不过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商业信用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