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一般我们说房屋买卖都是对城镇中的房屋进行买卖,但现实中买卖农村房屋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这方面我国也是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不是像购买城镇房屋那么的自由。那到底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农村房屋指位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或家庭所有。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福利联系在一起,具有无偿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以及基本规则等方面也是不同的。如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农村居民只能申请一份宅基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就没有这样的限制。
  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在广大农村是大量存在的,它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因此,《民法典》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加以规定。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其表现为特定的权利主体可对宅基地长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通常是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具有一定的福利性。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应当规定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目前,这类房屋的买卖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一般仅限于经集体经济组织允许后,农村房屋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不允许城市的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购地建房或直接购房。
   二、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肯定是有诸多限制的,因为农村当中的房屋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面的,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点就与城镇房屋的土地性质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律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也是很有道理的。
  
  
  
总结:一般我们说房屋买卖都是对城镇中的房屋进行买卖,但现实中买卖农村房屋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这方面我国也是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不是像购买城镇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协警泄露个人信息违法么?
      不论是日常的交通秩序维护,还是一般的治安事件处理,协警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治安人员。最近有网友咨询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的相关问题,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协警是否因为其身份关系,......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一、员工在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不?
      一、员工在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不?不可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


·离婚告对方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
      离婚告对方重婚罪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


·车辆发生事故后理赔的流程是什么?
      车辆发生事故后理赔的流程是什么车辆发生事故后理赔的流程:1、报案。当自己的车辆出现意外情况或是交通事故的时候,在第一时间报案,如果错过了24小时的最佳报案时间,将不利于取证。另外......


·犯罪嫌疑人批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嫌疑人批批捕是什么意思?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


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