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发行条件不同
  1、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6)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发行流程不同
  1、公司债券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2、企业债券
  (1)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发行债券作出决议,确定发行主体,选定主承销商;
  (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
  (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
  (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
  (5)确定发行方案;
  (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
  (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
  (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
  (11)其他工作包括信息披露、在每个环节作企业的顾问等。
  综上所述,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主要是发行条件及其流程的不同。在发行条件上企业债券的资金要求明显高于公司债券,而在流程上也相对的繁琐些。同时他们的审核机构也有所不同,一个是证监会,一个是发改委。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总结: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一、发行条件不同1、公司债券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国职务发明报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职务发明报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


·邻居噪音扰民110管吗?
      邻居噪音扰民110管吗?一、邻居噪音扰民110管吗?1、邻居噪音扰民110一般是会管的,但是得看是什么噪音,不同的噪音管理的部门不一样,并且还有限值,不是一点点噪音就可以报警的。具体情况如......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在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提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与否,直接辞职就行。但是要与新人交接好工作,这是主动离职的情况......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一、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


·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债务人从债权人那儿借得债款,就应该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还债。不过,一旦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为了讨债而用尽了办法,甚至是铤而走险,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或......


·在现在的生活中同居的事情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常见了
      在现在的生活中同居的事情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常见了,同居一般都是在结婚之前住在一起的家庭就是同居。有的同居之后怀孕,这样的事情也有很多,我们都知道孩子上户口是需要结婚证的,办理别的手......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