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还要给吗

  一、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还要给吗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单位停发工资完全合理合法,并且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认定罪名成立,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对符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
  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是员工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其实是不用发的,因为此时双方之间已经不存在了劳动关系,单位也就没有义务再支付工资给该员工。
  
  
  
总结:一、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还要给吗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已经构成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单位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闯红灯处理流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普通老百姓的交通规则的相关规定是必须了解的,因为在路上行驶的时候都必须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实际上就是红绿灯的问题,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闯红灯,很多人对此想要了解......


·公安局处理非法集资的通告是什么
      又到了年末的时候了,越是这个时候,非法集资的犯罪案件越容易发生,个别地区甚至猖獗到人人都在进行非法集资,这对公安局及相关机构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那么公安局处理非法集资都具体是怎......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期标准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原值确认?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原值确认?一、个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


·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处罚依据有哪些
      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处罚依据有哪些(1)、《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的规定:第三百零六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员工刑事拘留期间工资还要给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