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

  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 一、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关于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在3种情形下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
   (二)、关于行使撤销权的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二、撤销权的行使效力是什么?
  在得成立撤销权的情形下,债务人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由于法律设立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全所有的一般债权,因而,任何一个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均不以其个人的债权额为限,应以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额为限。
  基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并自始无效。免除的债务视为未免除,承担的债务视为未承担,设定的权利视为未设定,让与的债权为未让与,转移的财产视为未转移。对于受益人而言,已受领的债务人的财产,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并应依债权人的请求,向债权人给付其所得利益,原物不存在时,应折价赔偿。
  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为,因此撤销权人虽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已返还受利益,但撤销权人取回的财产或代替原利益的损害赔偿,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
  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按其债权数额比例平均受偿,而无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一切费用,系管理一般债权人共同事务的费用,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请求偿还。
   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通过阅读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债权人想要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形,否则法院是不予批准的。另外如果撤销权可以成立,其权利的行使也只能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他人是不具备资格的。再者就是一定要时效的问题。
  
  
  
总结: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一、撤销权如何行使?(一)关于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在3种情形下可以行使债权人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从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
      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从逮捕到起诉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当然这个程序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从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您详细解答。一、批准逮捕到起......


·电商平台因商家虚假交易扣除的违约金可不予返还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通过数据分析判定商家涉嫌虚假交易且商家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平台有权根据电子合同的约定认定虚假交易成立并对商家采取处理措施。虚假交易行为不仅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


·合同终止的后合同义务有啥
      合同终止的后合同义务有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后合同义务的特征(1)后合同义......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1、与他人重婚的;2、婚内与他人同居的;3、......


·身份证到期换证需要户口本吗?
      身份证到期了,去派出所换证,必须要带户口簿,而且必须是原件。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


撤销权如何行使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