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业企业拆迁补偿都涉及哪些方面呢?

  工业企业拆迁补偿都涉及哪些方面呢?
  
  我国的拆迁事业已经遍及各地区,各行业,除了有常见的房屋拆迁,征地之外,工业企业也是拆迁大军中的一部分。工业企业的拆迁补偿办法不同于一般的房屋拆迁,有其特定的补偿办法。那么工业企业拆迁补偿都涉及哪些方面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拆迁补偿费用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非承租企业的拆迁补偿
  
  关于非承租企业的拆迁补偿问题除上述应当补偿的费用之外,至少还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补偿:
  
  1、厂房及其他不动产的征收补偿。该部分补偿标准一般由省、市政府制定,或者按照重置成新价,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在办案实践中,所谓的“适当”很难界定,各地相差悬殊,需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解决方案。
  
  3、关于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否给予补偿问题,理论界意见不一,笔者认为,应当给予补偿,并且给予的补偿不应少于出让的土地。
  
  三、集体土地企业的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除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外的其他方面补偿费用参照上面所述。
  
  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工业企业拆迁补偿项目主要涉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拆迁奖励等。各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出台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各位拆迁户可以根据当地的补偿办法来计算自己企业拆迁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总结:工业企业拆迁补偿都涉及哪些方面呢?我国的拆迁事业已经遍及各地区,各行业,除了有常见的房屋拆迁,征地之外,工业企业也是拆迁大军中的一部分。工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注册资本代办费用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注册资本代办费用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注册资本代办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当事人当面和代办公司协商确定的。一般代办公司的流程是:1、根据客户的前期咨询以及依据客户的具体情况给出注册建议和方......


·离家出走算遗弃罪吗,怎样才算遗弃罪?
      众所周知,遗弃主要是指的是本该承担抚养义务的抚养人遗弃被抚养人的行为,因为本该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情节严重的便构成遗弃罪。一般这种遗弃行为会给被扶养人造成严重的影响,负有抚养义务但......


·交通事故威胁受害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威胁受害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威胁受害人的处罚标准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独资公司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最轻的也是徒刑、拘役或者直接罚金代替,而最严重的就是可能最多判十年。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


·商标可以提前两年续展吗?
      商标可以提前两年续展吗?一、商标可以提前两年续展吗?不可以,商标续展应在注册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


工业企业拆迁补偿都涉及哪些方面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