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虽然最终达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此时需要注意不是一定就是判决离婚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判决离婚作出的是离婚判决书,而调解离婚作出的肯定也就是离婚调解书了。那么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都是人民法院给离婚当事人下达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下达的调解书,当事人没有异议签收以后,或者下达判决书后15日内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在6个月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二、不影响调解书生效的情况
  (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1、案外人、担保人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2、当事人双方对诉讼费达不成协议;3、当事人拒收经双方同意签字捺印生效的调解书。(二)离婚调解书的意义:1、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说,当你们双方都签收后,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们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2、有了离婚调解书,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决。3、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在送达后双方在上诉期内不上诉时生效;但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都签收后即生效,如果一方不签字即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效,法院应作出判决。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官作出的文书不同,而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一个出现在判决中一个则是出现在调解中,虽然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但对当事人来讲还是存在一些不同。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诉讼离婚中调解是必经程序,要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虽然最终达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但此时需要注意不是一定就是判决离婚的,还有可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子女抚养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离婚子女抚养有什么注意事项吗??1、抚养费的数额《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否算交通肇事,需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规定中并没有指定......


·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简单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


·根据规定,缓刑期间可以出境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结束判刑后,若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缓刑请求,并且经审核确实满足缓刑的条件,司法机关是会判处其承担缓刑的。不少人在缓刑期间有外出打工、学习的需要,那么,根据现行法的......


·结婚时带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时带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


·民事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民事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民事案件在一审完毕以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过程中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司法文书中的一种,是当事人对于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


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有什么不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