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有效,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此可知,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签订债务协议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重要体现。但是,由于夫妻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法律不得不做出一些限制。当然,也因为夫妻之间在签订婚内债务协议的时候,顾虑彼此之间的感情,因此就容易导致婚内债务协议无效。
  
  
  
总结: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时候,需要看实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全部满足,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究竟侵犯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本站我......


·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


·一、没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政府在修建高铁、高速公路这些基础设施的时候,通常会征用到沿线的农田。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部门要给失去土地农民一笔补偿。这个补偿款的数额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由......


·十字路口双方直行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当出现十字路口直行的情况下,其需要遵守以下相关的几个规定:在一般的道路上都设有相关的主干和支路干线,一般要遵守支线上的车辆要让行干线上的车辆,其意思就是支线上的车辆在看似直行通过交......


·一、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发现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全财产,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过错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毁损财产的......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