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总结: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对公民来说非常重要,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


·刑诉法拒不交代犯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只注重证据,完全不听从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口头交代的这种做法也是对当事人人格权的一种不尊重,所以无论如何,不管是在公安机关还是到了法庭上以后,工作人员始终都会询问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一些想......


·离婚协议债务约定对抗债权人么
      离婚协议债务约定对抗债权人么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


·别人送给我一辆汽车,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汽车等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动产是不动产的对称,是指依其性质能够移动而不损失经济价值的物,包括不动产以外的各类物,如金钱、粮食、衣服、书籍等。赠与动产大多是不需要登......


·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别
      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一、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据介绍,商业性质的楼盘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水电收费标准等都不同于住宅项目。具体可分为:(一)商业房和住宅建设规划的目的和使用性......


·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怎样操作?
      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怎样操作?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二、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