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是怎样的
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是怎样的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
(一)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非住宅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修费、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依据当地数据计算。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二)补偿办法
非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有两大类,主要根据该非住宅房屋的使用性质决定,非住宅房屋依其使用目的,可细分为经营性用房与非经营性用房。
1、 经营性房屋拆迁
经营性房屋其用途是生产经营,具体包括店铺、厂房等。经营性房屋的特殊用途决定了它的特点:店铺的设立要求路段繁华,人流量相对较大;厂房则要求土地面积较大,交通方便,等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非经营性房屋拆迁
非经营性房屋,又称公益事业用房,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具有特定社会功用的房屋,包括文教卫生用房、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军事设施、社会福利院事业房屋、市政公用设施、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关于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征地拆迁的补偿在进行的时候,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因为其中涉及的太多了,所以是没有统一的明确的标准的。为了在补偿时,不产生纠纷,最好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好补偿金额。相信您在了解了相关内容后,会减轻顾虑。
总结: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是怎样的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一)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非住宅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民事诉讼一般代理权限有哪些
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成立故意伤害罪的,除了要有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外,同时也要求实际造成的损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才行。其中不同的损害程度,对应的量刑标准不同。那么故意伤害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如......
·随着机动车市场的发展
随着机动车市场的发展,机动车的各种现象和机动车事故也在不断涌现。机动车套牌也是其中一个场景。机动车套牌的本质是使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套用其他人的正规车牌。目的是避免支付相关的税费,或......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城市道路工程是重要的市政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的畅通与否及行车的安全。当道路工程施工结束后,有关部门会组织对其质量验收,进行质量......
·最新2023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最新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人怕受伤,车也怕受伤,所以大多数人在买车的时候都会顺便购买车辆划痕险,是为了在行驶过程中汽车被划伤后影响美观而只能选择支付昂贵的修理费用后能够获得理赔。此时......
吉林省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指导意见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