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

    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公开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只属于著作权人,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行使,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发表他人作品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人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的行为。

    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公之于众”的方式可采用“交出版社出版发行、在特点的人群中传阅、以交谈、演讲、表演、录音录像或者其他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或几种方式,是著作权人的权利,非著作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采用任何一种或几种方式将著作权人的作品“公之于众”,都是侵权行为。侵权人不得以“公之于众”是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为抗辩理由。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所指的“公之于众”,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要件。即只要向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不特定的人公开,即或是只向一个人公开,也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的行为。

总结:“公之于众”,是指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公开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只属于著作权人,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不允许被买卖,而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安置房也都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下,允许上市交易的。我们就拿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清单范本的格式是什么?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死亡赔偿金:6、精神抚慰金:7、丧葬费:8、交通费: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上......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案件的原告承担,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如下:1、证明是......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


·对私募基金设立人员有什么规定?
      对私募基金设立人员有什么规定?一、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


·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抚养权上诉状应该怎么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


关于“公之于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