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 一、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可见,交强险立法原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肇事逃逸行为非条例和条款列明的除外情形,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理赔责任。
   二、两车相撞交强险怎么赔
  两车相撞,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事故各方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承保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本方车辆损失。索赔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
  (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
  交通肇事逃逸并不是交强险的免责条款,受害人依然有权利要求肇事方的交强险公司予以赔偿。但是适用“互碰自赔”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很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都超出了“互碰自赔”的限度。这时候,您依然要经过复杂的理赔程序才能拿到赔偿。如果您在交强险理赔的过程中,与保险公司发生了分歧,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看看怎样处理比较划算。
  
  
  
总结: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一、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么区别?在借贷关系中存在留置权和流质条款,它们是否存在矛盾关系了?我国从1995年至《物权法》的出台对于它们都有不同的定义和归属。所以您可能有疑问留置权与流质条款有什......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不住院也可以索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的前提条件,只要有证据表明确实需要修养就可以索赔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公民被胁迫写了借条怎么办?
      公民被胁迫写了借条怎么办?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生活中,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对于劳动者来说,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没签劳动合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我们将......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不是共同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时怎样规定的?
      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时怎样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对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在其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将取得的证据及相关材料报送......


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理赔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