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

  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 一、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院方应如何进行赔偿?
  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4、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5、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这就是医院承认医疗过错致人死亡的赔偿方法
  婴儿死亡跟大人死亡赔偿一样。
  赔偿数额与下列三个因素有关:
  1、你所在的省份,不同的省份,人均年收入不一样,东西部相差很大。
  2、婴儿的户籍。城镇户籍年收入是农村户籍年收入3倍左右。
  3、责任程度。也就是医疗过错参与度是多少 。
  赔偿项目主要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项目数额比较小)
   二、赔偿金的计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好多的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院方应如何进行赔偿?其实,发生医疗过错,导致婴儿死亡的赔偿方式跟大人死亡赔偿是一样的。赔偿数额一般与三个因素有关,因为不同的省份发展情况不一样,因此补偿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其次,赔偿款跟婴儿的户籍也是有关系的。一般城镇户籍年收入是农村户籍年收入3倍左右。最主要的还是跟责任程度有关系。
  
  
  
总结: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一、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院方应如何进行赔偿?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


·交通事故的死亡该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死亡可以说是其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了,这种情况下作为肇事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比较重。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都构成交通事故上面的死亡,此时需要进行严格的......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在城镇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飞速行驶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那么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和汽车的责任判定标准一样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
      一般离婚官司需要打多久1、离婚官司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


·男女离婚什么算自动离婚?
      男女离婚什么算自动离婚?是没有自动离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没有自动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公司以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办?
      公司以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办?一、公司以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办?应当说明辞退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


医疗过错造成婴儿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