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并出具认定是,但是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因此,在认定书上由当事人签名是相关法规的规定。当然,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也可以拒绝签字,然而带来的后果是,在收到认定书三天之内,可以向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交警中止调解;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上述即为我们为您介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的相关内容。交通警察根据对实际情况的勘验和分析,作出判断后所出具的认定书,规定上需要当事人签字,但是即使当事人,认定书依然生效。倘若当事人对于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双方或一方的违规驾驶导致出现交通事故,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双方或一方的违规驾驶导致出现交通事故,是任何人都不愿意发生了。尤其是危及到生命的情况下,更是非常难受,一般都会要求事故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不......


·在我国患者死亡怎么申请司法鉴定
      其实在医院做手术之前或者患者在接受治疗之前可能会发生的一些风险,之前都会让家属在责任单上签字的。家属有的时候可能会忽略了存在1%的风险率的这样一个比例,所以当发生了相关后果导致患者死......


·夫妻的共同财产指什么2023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一类区片范围: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136元/亩;旱地/园地:26568元/亩;林地:13284元......


·法律援助申请地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吗?
      一、法律援助申请地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吗?法律援助申请地不一定必须是户籍所在地。一般非诉讼案件需要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涉及诉讼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


·怎样认定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
      怎样认定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一、怎样认定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