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五险一金个人怎么交,交多少?

  众所周知,我国的劳动者有权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劳动者在入职后,便又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五险一金”。虽然“五险一金”一般由单位代扣,但个人也有必要了解“五险一金”自己需要缴纳的比例。那么,五险一金个人怎么交?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二、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有什么规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又称“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是计算五险一金缴费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通常是以百分比的形式出现,用来表示五险一金各种保险项目占工资多少的标准,另外,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由单位缴纳比例与个人缴纳比例两个部分组成。那么,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根据我国各地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规定来看,虽不完全一致,但绝大部分省市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的40%以上。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一)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二)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三)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四)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五)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六)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三、跳槽五险一金怎么办?养老保险可以中断,记得最后补交上就行了。个人补缴没有滞纳金办理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就行。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看病就得自己花钱。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失效。不用办理,到新单位重上就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缴的,只是断缴期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个人无法缴费。对于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五险一金”项目,单位和个人各自缴纳的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高于国务院规定的比例因此,五险一金个人怎么交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好的单位,可能单位缴纳的比较多。另外,职工离职之后,是依然可以缴纳“五险一金”的。
  
  
  
总结:众所周知,我国的劳动者有权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劳动者在入职后,便又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五险一金”。虽然“五险一金”一般由单位代扣,但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醉酒开车出车祸同车人有责任吗
      醉酒开车出车祸同车人有责任吗一、醉酒开车出车祸同车人有责任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


·开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钢结构工程的大量增加,使得纠纷就增多,这时候,就需要一个规范来规范工程、规范施工的行为,以此多一个考量。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是一个相对权威的规范,让钢结......


·我国电信诈骗会判多少年
      我国电信诈骗会判多少年一、我国电信诈骗会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应该怎么算加班工资基数
      怎么算加班工资基数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


·自诉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吗
      自诉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吗一、自诉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吗?自诉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我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


五险一金个人怎么交,交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